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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專欄 Safe
燃氣安全科普|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壞,這些規定要牢記!
近年來,隨著國家城鎮化建設的加快,各類施工項目的日益增多,仍有部分第三方施工單位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導致了因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網的案例頻繁發生,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嚴重的影響,同時嚴重危害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如何預防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網?這些規定必須知曉。法律法規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鄉規劃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劃定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布。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一)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二)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三)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五)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應當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對應罰則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的;(二)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的;(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的;(四)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依照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法律法規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燃氣設施安全。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查明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地下燃氣管線的相關情況;燃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地下燃氣管線等重要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燃氣設施運行安全;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派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對應罰則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地下燃氣管線等重要燃氣設施,建設單位未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或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3-09-25